厂家黄红包装到药房变绿包装 记者找出假药"真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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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6:14 新华网 | |
在西单汉方堂大药房里出售的一种“清肺十八味丸”,包装精美、说明书上厂商厂址一应俱全,刘先生毫无戒心地将其买回家,却偶然发现缺少了生产厂家的联系电话。心生疑虑的刘先生给本报热线打了电话,本报记者顺藤摸瓜,发现这种药竟然有不可告人的“出身”。 读者刘先生说,前不久他在位于西单赛特一层的汉方堂大药房购买了四盒清肺十八味 记者首先从“114”查号台查到了说明书上的生产厂商——“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电话,并从该公司的代理商处得到了正规的包装和说明书的样品传真。从传真上看,汉方堂出售的清肺十八味丸的包装无论是大小、花纹、字样都与厂家出示的样品不同。在正规包装的说明书上清楚地印着厂家的联系电话,记者按这个电话打了过去,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一位名叫高峰的大夫接了电话。高大夫告诉记者,说明书上印着厂家电话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患者经常打电话来咨询适合自身的用法和用量。中蒙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的何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生产的清肺十八味丸使用的是黄红色系的外包装。汉方堂出售的这种绿色包装他们公司从未使用过,里边装的肯定不是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城”牌清肺十八味丸。 汉方堂大药房采购部的吴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出售的药品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从药品批发商手中进的货。随后,向汉方堂供货的黄先生和自称清肺十八味丸全国总代理的李小姐先后跟记者联系,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这两位都承认自己“代理”的药是从陕西咸阳一位姓赵的男士那里通过多层倒卖拿到手的。他们把药装进自己设计的包装盒里再供给零售商,声称这是厂家允许的“异地包装”法。 然而中蒙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的李经理说,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自2002年6月起药品“异地包装”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从来没有用过这种销售方式售药,未经包装的药品一律不能出厂。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专门负责销售“清肺十八味丸”的吴经理告诉记者,由于这种药的主要销售期是冬季,今年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肺十八味丸”在北京地区还没有上柜。那些自称代理商的销售人员都没有经过厂家的认可,药品制造商对于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的邢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北京市药监局的规定,北京的药品零售企业只能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商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制药厂家进货,严禁从私人手中直接进货,一经发现违规进货行为,北京市药监局将一查到底。(文/应娜娜)(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