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警中两千名不具执法主体资格者将撤离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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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1月4日电(记者陈旭初)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却在路面执法管车。日前,江西省交警总队根据群众反映,及时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整治违法执法现象,全省交警系统将有2000多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撤离执法岗位。 江西省交警部门根据群众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部分交警确实存在执法素质差,办理驾驶执照、执行交通违章罚款时存在索拿卡要行为。交警部门还发现,在交警队伍中有部 为此,江西省交警部门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措施,其中包括: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对非法配发或自行购置的警服、警衔和警用标志全部收回;所有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一律撤离执法岗位。据了解,全省交警部门为此将有两千多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离开执法岗位。与此同时,江西省交警部门还开始实行车管岗位交流制度,凡在车管岗位工作满3年的支队分管领导、车管所领导及民警必须全部进行交流。(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