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家长和同事31万余元 骗钱老师被判坐牢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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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8:22 新华网 | |
中学老师周红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和家长望子成龙的特殊心理,大张狮子口借钱不还。近日,崇文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周红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34岁的周红,原来是崇文区某中学的高中班主任,也是学校的骨干教师。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他以母亲及朋友出车祸住院、母亲及妻子住院、购买回迁房急等用钱等名目,先后向四十余名学生家长及其单位同事借钱,共计31万余元。事实上周红并没有用所借 法院认为,周红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利用其教师身份骗取学生家长的信任,并利用一些学生家长的薄弱心理,采取编造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等手段将钱款借出并挥霍完后,继续欺骗被害人,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判决。 为什么周红这么容易得手?据了解,周红刚开始向学生家长借钱时心里也没底,但是几次得手以后胆子就逐渐大起来。周红几乎向每一位家长都打了借条,但是没有一次履行还款。他最多一次向一位家长借款4万元。很多家长都是在学生毕业后才开始追要借款。一些学生家庭并不富裕,当周红提出要借钱时,有的家庭为了能让老师满意,宁愿自己去和亲戚朋友借钱也要把钱转借给周红。有家长说,这都是怕如果不借钱给周红,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就得不到很好的照顾。(程婕张艳霞)(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