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坛歌后”打假案达成调解“盗版光碟”赔那英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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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0:36 沈阳晚报 | |
国内乐坛歌后那英在沈阳突然发现自己的专辑出现了盗版,这位从沈阳走出的著名歌星以侵害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为由,将海南一家光碟公司和辽宁一家音像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费用54万元。记者11月4日了解到,这起备受国内乐坛关注的侵权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那英和海南某电子光碟有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光碟公司向那英道歉,并一次性给付15万元人民币,此案终于得以平息。 家乡遇盗版那英起诉索赔54万 2002年8月,那英在市场上发现了一套光盘,里面包括5张CD,彩色封面上印有那英的姓名和肖像,专辑的名称是“世纪礼赞、巨星珍藏、倾听那英”。光盘中包括《辛酸的浪漫》等9首歌的歌词是那英的作品,彩封上还印有她的姓名和肖像。经过对该套CD的光盘生产源识别码辨认,这套光盘由海南一家电子光碟有限公司复制,由辽宁某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2年底那英将两家单位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那英在起诉书中称,自己从未授权这两家单位使用其所创作的歌词,也未许可任何一家单位使用她的姓名和肖像。那英认为两家单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姓名权和肖像权。同时,那英认为“被告以超低价大量倾销印有自己姓名及肖像的劣质光盘,给其名誉带来严重影响”,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原告方还指出,作为知名歌星的那英,本身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而被告的盗版产品使那英及其唱片公司正版光盘的发行受到冲击,由此减少了经济收益,使原告蒙受损失,受到精神伤害。 据此,那英请求沈阳中法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立即销毁并停止出版、发行、复制涉案的侵权音像制品;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调查被告侵权行为的支出5万元,共计54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调解平风波光碟公司给付15万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去年12月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被告海南某电子光碟有限公司在开庭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因此推至今年10月才得以进行审理。开庭时,那英本人没有出庭。两家被告单位均认为那英主张赔偿损失没有法律依据,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审理过程中,那英于10月24日撤消了对辽宁某音像出版社的诉讼。10月27日,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那英和海南这家电子光碟有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公司向那英表示歉意的同时,承诺不再复制加工那英所诉讼的音像制品,并保证没有该光碟的库存;公司一次性赔偿那英15万元的经济损失。本报记者王野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