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 三被告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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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1: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1月5日电(记者吴本成孙文庆)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扬子鳄案,被告人李本文、王超荣、邱家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年六个月和六年六个月,三被告人同时还被并处罚金1万元至2万元。 2002年初,家住安徽省宣州市中国鳄鱼湖附近的李本文在江苏省无锡市游玩时认识了邱家广,言谈中,李本文告诉邱家广自己住在中国最大的国家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附近,那 2003年3月下旬,家住无锡市的王超荣得知李本文能搞到扬子鳄,便打电话与李本文联系,让李本文搞扬子鳄送往无锡卖给他。李本文先后5次偷猎了6条扬子鳄,以每斤100元至120元的价格卖给王超荣,王超荣随后将扬子鳄销售一空。(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