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劫匪动手前先学刑法 想知道失手后判几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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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2:34 南方都市报 | |
两歹徒先学《刑法》再抢劫 学法的目的是想知道“失手”后会被判多少年 本报讯 当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告破“10·25”抢劫案时,警方从两名抢匪的住处竟搜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本书来。两名犯罪嫌疑人学法的目 10月25日凌晨2时许,昆明某人寿保险公司高级业务主管许某与女友孔某驾驶着一辆富康轿车在昆明海埂公园东门附近的草海大坝聊天时,被两名歹徒实施抢劫,抢走了两人的两部手机和一部小灵通后,歹徒又从车上搜走2600元现金。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将此案列为专案,调集精兵良将全力侦破。10月30日凌晨2时,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强带领民警经过伏击守候,在老海埂公路四道坝一公厕内将犯罪嫌疑人陈红军抓获,于10月31日在四道坝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在对两人租住的出租房依法搜查时竟意外地发现了《刑法》和《刑事讼诉法》两本书。在审讯时,警方问:“你们学过法吗?”两疑犯答:“学过《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为什么专学这两部法?” “想知道自己有朝一日被抓住后会被判什么罪,判多少年……” 《滇池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