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公司无证经营 提供假认证骗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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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法院提醒企业要提防黑认证公司提供假认证骗钱财 本想通过国家认证使自身产品质量、企业整体水平等指标得到权威肯定,不小心中了“黑认证”的招儿,不但得不到国家承认的认证,还因此遭受了巨额钱财损失。广州花都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宗被黑认证公司骗取钱财的案件。 办理认证?骗你钱财! 今年6月,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向位于花都的一家化工公司表示能介绍出口到俄罗斯的业务,但要求化工公司办理GOST认证,同时推荐深圳市悦科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悦科公司)为其办理。 为了做成这笔出口生意,化工公司与悦科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书》,约定由悦科为其办理GOST认证,费用为58000元,悦科在收到认证费用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认证正本寄给化工公司。合同签订后,化工公司依约支付了58000元认证费。 但超过交证期限后,化工公司并没有收到认证正本,还从报纸上了解到悦科公司等6家认证机构“黑认证”骗取钱财被国家认监委查处。化工公司得知此情况后马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悦科公司立即返还58000元认证费。 没有登记,不具资格!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申请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机构,必须依据该办法办理手续,申请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许可并取得《产品质量机构认可证书》,方可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因此,认证活动是特许经营的,经营者需经过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取得证书并在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方可从事认证活动。 而悦科公司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经营范围根本没有登记认证业务,所以公司不具有认证资格,其认证行为超出了其经营范围,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化工公司因履行合同而支付的认证费58000元,悦科公司应当退回给化工公司。(罗颖 邓碧君) 11月1日,《认证认可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认证机构。条例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将责令改正,并对认证机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