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送钱遭狗咬 狗主赔偿500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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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近日,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审理了一宗狗咬人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梁某未想到好心去送交鱼款反被狗咬,狗主廖某也未想到被狗“咬掉”了自己的500多元。 梁某从事贩鱼工作,向渔农收购鲜活家鱼到市场出卖。今年5月21日,梁某想起仍欠一个渔农的鱼款没有结清,于是他亲自去送。到了渔农家,渔农不在,梁某便向其邻居询问渔农的去向。不料,当梁某行至被告廖某住处附近时,廖某所饲养的狼狗突然扑向梁某,并咬 新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无法证明原告被咬伤是出于挑逗狗所致,故原告行为无过错。据此,判决被告廖某赔偿554元给原告梁某。(钟哲平 陈美莲)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