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网恋给网上儿子洗澡 妻子告他重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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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53 温州新闻网 | |
大洋网讯夫妻俩结婚10年,生有一女,妻子回家时,竟发现丈夫在给一个1岁的小孩“洗澡”,丈夫称该男婴是自己和“网络妻子”的“爱情结晶”,妻子大怒,跑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要告丈夫重婚。 昨天上午,杭州市庆春路上的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30多岁的女士,她要找律师打官司,手里还拿着一份“离婚请求书”。 “离,我一定要和他离婚!”女士姓王,今年35岁,家住拱墅区东新路,娘家在湖州德清县。她说10月2日那天,她在单位加班,忙到晚上8点多才回到家。女儿在做作业,还没吃饭,丈夫陈俊(化名)却在电脑前聊得正欢。她气不打一处来,跑到电脑前一看,“天啦!”王女士的丈夫居然在跟一名叫“秋水伊人”的女人在网上做了夫妻,还在一间虚拟的房子里同居。让王女士更难以接受的是,丈夫正在和“秋水伊人”为他们的“儿子”洗澡,两人之间的对话甚是亲密。 醋坛子翻了,非要老公说个清楚,陈俊边尴尬地应答,边称妻子“不懂网络,乱吃醋”。结果是”文争“演变成”武斗“,王女士被丈夫打了一个耳光,一气之下收拾行装去了德清娘家。娘家的人也认为女婿太不像话,背着自己的妻子和别的女人“结婚”,尽管是在网上,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让人心寒。娘家人的意见和王女士一致:离婚! 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姚律师的办公室桌上,放着王女士的这份“离婚请求书”,上面说王女士和丈夫已无感情可言,请求离婚。“自从家里今年6月份买了电脑并装上了宽带后,他只要一有空,就一人到房间上网,从一天一两小时,发展到近两个月每天回家就先上网,有时甚至连晚饭都不吃,一上网就是四五个钟头。以前每天必做的饭后散步取消了,一起看电视的机会没有了,女儿放学也不接了,甚至父母也不去看了……”王女士红肿着两眼说。为了上网问题,王女士家还开过几次“家庭大会”,可是丈夫总有各种理由,仍旧成天泡在网上。她要求了好几次,但丈夫并不和“秋水伊人”断绝关系,她忍无可忍,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状告丈夫重婚,“除了每个月600元的女儿生活费,我不要任何财产,只要求法庭判处他从今往后不准上网骗人。 “我也承认这段时间对她们母女俩的关心不够,但这只是一场虚拟的网上游戏嘛,是她自己疑神疑鬼,成天胡乱猜测。”陈俊认为自己很委屈,他对妻子和女儿都是有感情的,从没有想过要和妻子离婚。事后经反复思量,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妻子女儿带来的伤害,以后一定不会再沉迷网络游戏了,将多一点时间关心妻女,并将真诚地向妻子道歉。在电话中,他向记者保证,以后他会努力工作,减少上网时间,并真诚向妻子道歉。律师事务所这边,王女士也在律师的耐心开导下,答应给丈夫一次机会。 对于此事,姚律师称,《婚姻法》中的对“重婚”的解释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陈俊在网上和其他人“结婚”,说到底是一种网络虚拟游戏,说他犯重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他的行为对妻子和孩子造成了感情上的伤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来源:大洋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