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章不能不管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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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6:0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婋)昨日本版刊登《也该给违章行人处罚》一文,引起读者关注,大家纷纷列举了行人的多种违章行为以及危害。记者也到街上走了一遭,发现行人违章比比皆是:不看交通信号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抄近道跨越路中隔离护栏…… 昨天下午3时多,记者在东单路口短短10分钟就见到两幕行人违章。东单路口西侧路南,一身着西装的小伙子放着长安街上宽敞的人行便道不走,偏偏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溜达, 一位交警称:“有驾照的机动车驾驶员都懂交规,犯错也是明知故犯居多,但行人的违章行为被纠正时大多一脸惊讶,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 读者刘名忿忿地打进热线说,行人违规也该狠罚。 工美附中老师李娟则提出,根本还是要从娃娃抓起,在学校定期安排交通法规宣传,如果让孩子们在缺少好榜样的环境中成长,又没有适时给予正确指导,即使有朝一日他们成为“主力”,也是不懂交通法规的又一代。 本报热线在此先讲一课,将《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中关于行人管理一章普及一下。 行人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交叉路口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让按放行信号直行或左转弯的车辆先行;2、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不准翻越隔离设施进入车行道。 推行摩托车或非机动车的,须遵守下列规定:1、紧靠非机动车道右侧边缘顺向推行;2、横过车行道时,按照行人通行规则推行;3、不得并排推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