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语翻译为聋哑罪犯辩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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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0:29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赵文岩 记者王勇) 外地聋哑人在大连盗窃被抓,日前,在庭审中法院请来的律师和手语翻译为他当庭辩护。 18岁的甄某是聋哑人,今年6月18日早晨,他和另一个男子合谋后窜到西岗区五四路与长春路交叉路口,看见一台别克轿车正在等待通行信号,另一男子就站在车左侧后门处向司机示意,车后部轮胎有故障。 司机孙女士下车检查车况,甄某趁机将副驾驶一侧车门打开,盗走装有4195元的女士手提包一个、手机一部、眼镜一副、钱夹一个等物品。在逃跑时,甄某被抓获。 庭审过程中,辽宁书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芬和大连市聋哑学校教师孙琳一起为甄某辩护。通过孙琳的翻译,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玉芬提出,甄某属于犯罪未遂,认罪态度较好,且为聋哑人犯罪,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甄某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采纳律师部分辩护意见后,决定判处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对此,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庄树栋介绍,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被告人为盲聋哑人时,如果本人没有聘请律师,法院应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西岗区法院介绍,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同时为被告人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以体现司法人性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