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破产遗漏债权 检察院打民事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2:4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王绍华)一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时,由于该企业的一笔债权未列入破产账目,使债务人逃避了还债的义务。最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还债,拖欠了3年的欠款被追回并上缴了国家。这是我省首例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民事诉讼案件。 2002年3月,孟村回族自治县建筑机械厂宣布破产。该厂破产后,孟村回族自治县检察 因原厂已破产,这笔债权成了无主债权,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孟村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代表国家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付某返还国有资产12700元。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付某已经将所欠的原机械厂的购车款12700元及利息如数上交国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