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赠送”拳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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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4:53 辽沈晚报 | |
昨天下午,一位叫王国芹的女士在沈阳市铁西区启工超市购物后,被超市的有关人员怀疑偷了超市内的东西。下午3点多,王女士气愤地将电话打到本报说:“我是来购物的,可没想到不仅被他们怀疑偷东西,而且还被几个店员围着打了一顿,这事儿太气人了!” 王女士说: “他们围着打我” 昨天下午3点50分左右,又气愤又委屈的王女士在启工超市的门外向记者讲述事情的经过。王女士回忆说:“今天下午2点45分左右,我来这家超市挑选了一瓶雪花膏,然后走到收银台处交款。交完钱我向门口走去,这时一个40来岁、穿紫色衣服的短头发女子拦住我说:‘你衣服里面是什么?拿出来。’我奇怪地问:‘把什么拿出来?’对方说:‘不拿出来,你就跟我到办公室去。’我气愤地说:‘我什么也没拿,为什么要跟你到办公室去?’我知道她是认为我偷了超市里的东西,于是我把外衣打开,把里面衣服兜里的一袋在外面买的散装毛嗑拿出来让她看,其它兜里什么也没有。看到这儿,她才做罢。” 王女士说:“我实话实说,当时我气坏了,所以我推了她一下说:‘以后你说话注意点!’结果她上来就抓我的头发,紧接着又有大概两三个人上来把我围在中间,开始打我……”王女士指着自己的眉尾对记者说:“看,这儿还有挠痕,裤子上还有被踹过的鞋印。” 员工表示: “我们不知道此事” 为了核实王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走进启工超市。在收银台处记者询问收银员和另一男员工是否知道王女士被打的事,两个人均说:“不知道,你们到办公室去问吧。” 在超市办公室的外间,一位女士刚好要下班,记者向其询问:“负责人在吗?”这位女士说:“不在。”记者问其是否知道有员工打顾客的事。这位女士说:“我不知道这件事。”记者又问:“负责人的电话是多少?我们想和他联系。”这位女士又说:“不知道。”接着这位自称姓刘的女士不理会记者向门口走去。记者刚要请其“先别走”,这时办公室里间又走出一中年女子大声问记者:“什么事?” 超市负责人对记者喊: “你装什么大象!” 记者询问里屋走出的这位女士是否是超市负责人。对方先是说:“我不是。”记者表示想找负责人了解情况,于是这位女士又改口:“我就是负责人。”接着这位女负责人大声对记者说:“我在里屋就听你们说话不顺耳……我不知道打人的事……我姓什么凭什么告诉你呀……”记者说:“你不要和我们喊……”对方提高嗓门喊:“我啥人没见过呀,喊怎么的,我还骂你呢!怎么的?你装什么大象!”在无法继续沟通和核实的情况下,记者只得转身离开,而身后那位女负责人仍在喊骂。 编后 顾客是“上帝”——曾几何时起,消费者被奉为至尊。然而,被挂在口头的“上帝”却频遭“非礼”,不仅起码的人格无端遭到污辱,身体还要承受暴力的侵犯。 这让我们始料未及,不愿看到却屡屡目睹“上帝”被将其捧上天的人“摔”个鼻青脸肿。而且,这种由“上帝”到“非人”的待遇集中地发生在一些大小超市里。 顾客王女士就刚刚经历了这么一场突变:先是被怀疑偷拿了超市货品,在一番变相搜身后证明了清白;委屈的“上帝”刚刚表示不满即遭到更猛烈的贴身围攻…… 我们承认,确实有无德者觊觎超市货品,超市方面自有它的苦衷。但随意怀疑顾客的人品并变相搜身,法律并没赋予你这种权力。 明明怀疑有误,没有道歉,没有解释,超市却“赠”给愤怒的顾客一顿老拳——超市再次越权“犯规”。 超市如何防盗?像这样把每个顾客都当贼防,莫不如设法改进防盗技术和设施,积极与治安管理部门建立防盗通道。好办法总会有的,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把顾客“上帝”装在心里,依法创造一个文明、愉快、有礼的消费环境。 图为当事人王女士(左)诉说经过。 记者 李文慧 实习生 张晓瑜/文 记者 王迪/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