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委原组织部长受贿百万 被判入狱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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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6: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6日电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阜阳市委原组织部长韩希鹏(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昨天下午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韩希鹏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共计128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 据江淮晨报报道,法院认为,韩希鹏于1996年3月至2002年5月间,在担任中共颍东区 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被告人韩希鹏能够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赃款已全部追回,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黄兢孙习军周煜明 石红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