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离婚10年男方竟不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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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0:3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陈俊 黄文 记者 陈学忠)近日,黄石市民徐士海外出打工回到家中,竟发现自己的老婆和一个陌生男人生活在一起。更令他惊讶的是,老婆理直气壮地拿出了一份10年前的离婚判决书。 自己10年前就离婚了?徐士海说,他本人毫不知情,而且,10年来他一直和妻子正常地生活。 3日,记者采访了徐士海。他说,不久前,他从外面打工回到家中,其妻胡某把他拉到阳台上说话,这让他很纳闷。他到厨房一看,一个陌生男人正在做饭。直到这时,胡某才告诉他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我们离婚了。随后,胡某拿出了法院的判决书给他看。 “这太不可思议了,10年来,我仍然像个丈夫一样照顾家庭,和她生活在一起,她从没告诉过我们已经离婚了。” 记者从这份1993年8月11日黄石一家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看到:“……被告徐士海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原、被告同意离婚,但就小孩和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遂判决准予离婚,儿子由徐抚养,共同财产归徐士海。” 徐士海说,1993年,夫妻俩的确闹矛盾上法院要离婚。同年7月30日,他收到法院的调解传票,并按时到庭。而法院的判决书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直到1994年元月,才见到一个送达公告。10年来,胡某也没提过这件事。徐说,10年来他很正常地与胡某一起生活,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给他和他的儿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云飞说,当被告下落不明时,法院应依法公告送达传票,刊登60日就视为送达,过15日可以缺席审判。法院必须查明事实,包括是否真的下落不明。而判决书应该告知当事双方,在送达之前判决不能生效,找不到一方时可以公告送达,也可以留置送达,但必须有见证人签字。如果真如徐士海所说,根本没有见过判决书,而他本人也不是下落不明,那么这份判决书就可能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