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旁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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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1:58 解放日报 | |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定于2003年11月12日上午9时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现将公民旁听会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安排旁听11月12日上午的会议。旁听议题为:1、审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旁听名额15名。 二、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名: 1、11月6日下午14:00至17:00和11月7日上午9:00至11:00,持本人身份证(户籍不在本市的,请同时携带居住证)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华山路1226号)办理报名手续。 2、11月6日上午11:00至11月7日上午11:00,通过上海人大公众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报名人数随机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3年1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