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 国法不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2:25 北京日报 | |
涉嫌暴力拆迁的犯罪嫌疑人被捕 本报讯 (通讯员杨非飞)涉嫌暴力拆迁的犯罪嫌疑人王丽娜、李玉军11月4日被丰台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3年9月21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曹远林(在逃)在北京金泰成科技开发有限责 据了解,241号院属于大红门肉联厂宿舍,居民因对开发占地的补偿不满意而拒绝搬迁,开发公司经理王丽娜以20万元的“委托费”,让河南人曹远林负责该院的“拆迁”。案发后,王丽娜找到李玉军让其顶罪,并答应事后给其补偿。李玉军在石榴园派出所作假证包庇王丽娜,致使犯罪嫌疑人曹远林逃跑。王丽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李玉军因涉嫌包庇罪被丰台检察院批准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