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野蛮女教师掌掴学生 被判决赔偿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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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2: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6日电日前,福建省永定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中学女教师殴打学生的侵权案件,身为教师的被告林某被判决赔偿原告赖某因受伤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九百余元,被告某中学对被告林某无力赔偿的款项负连带责任。 13岁的赖某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一天上晚自习时,女教师林某发现作为班里英语课代表的赖某未按时在教室播放英语听力磁带和分发《每周一练》试卷。林某非常生气,即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林某身为中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殴打学生赖某,致使其左脸挫伤。林某依法应负担赖某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林某所在中学则应对林某无力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叶勇陈定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