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戴“绿帽”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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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5: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男人都怕戴“绿帽子”,可福清一男子却主动给自己找“绿帽子”戴:其妻要回重庆没有路费,他不但不给路费,反而要求其卖淫赚取路费。日前,他与另一男子被福清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至5月,被告人林友爱(福清市城头镇人)先后六次介绍四人嫖宿其妻范某某。今年4月17日,被告人蒿现付(河南籍,暂住福清城头)介绍、容留梁某某 5月27日,两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日前,福清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林友爱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蒿现付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