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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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0:22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新雨首席记者王晓兵)一男子辛苦打工一年,攒下5000元钱,却因一时贪酒贪色被初识的“网友”全部偷走。11月6日,沙河口公安分局白山路派出所受理了此案。 汪某从吉林到大连打工,生活简朴,最大的爱好是上网聊天。10月28日,汪某网上聊天时,与一名网名“没妈的女孩”聊得非常投机。两人约定每天中午网上不见不散。 几天下来,汪某自认为“没妈的女孩”诚实、有魅力。11月5日下午,汪某受女孩之约,带着准备寄给家里的5000元钱,在马栏子某饭店与女孩会面。开怀畅饮中,汪某觉得“网友”很性感,便动了邪念。别有用心的“网友”将计就计,在汪某面前大献殷勤,猛劲劝其喝酒。几瓶啤酒下肚,汪某试探性的问“网友”,能否同床共枕,没想到“没妈的女孩”爽快答应下来。 俩人来到解放广场某大酒店,为不让汪某占到便宜,又能达到自己偷窃的目的,女孩叫服务员送5瓶啤酒,使出混身的骗术劝汪某喝酒。已有醉意的汪某经不住“网友”的忽悠,不一会烂醉如泥倒床便睡。 “没妈的女孩”看时机已到,打开汪某的公文包,将其手机和5000元钱窃为己有,逃离酒店。等汪某醒酒,“网友”和自己的钱物已经不翼而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