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红金实习生吕悦)同居7年,结婚3年,62岁的胡婆婆做梦也没想到,自己73岁的老伴跟一个40多岁的女人鬼混不说,还把她赶出家门。胡婆婆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胡婆婆说,1993年,她在两路口急救中心护理一名车祸伤者时,在观音岩碰到一60多岁的老头,老头叫住她说认识她。当时胡婆婆并没有把这个搭腔的老头放在心上,但随后老头总是在她打工的地方出现,并经常来找她,他们渐渐熟悉了,并得知老头姓刘,是一个退休管道工。5个月后,老头对胡婆婆说,我们一起过吧。胡婆婆觉得老头人还不错 ,就答应了。两人随后同居。同居7年,两人倒也和和气气。2000年7月7日,两人在渝中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婚后,老头的态度就变了。他先将胡婆婆打工所挣的6万余元钱转存时变成了自己的名字,并开始动不动就骂她,嫌她人老了。最令胡婆婆感到耻辱的是,今年10月3日上午,她从女儿家里背着米面回家时,刚一推开门就惊呆了:已73岁的老伴竟然和一个看上去才40多岁的女子在床上!老伴事后还大骂胡婆婆,怪她回来早了。两人随后吵起来,刘最后动手打胡,并将胡赶出了家门。邻居范安秀见胡婆婆可怜,一直收留她至今。兴隆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称,由于胡婆婆户口不在此地,居委会不好调解。10月15日,无家可归的胡婆婆向渝中区法院提起离婚起诉,要求刘某赔偿精神损害6000元,并给付一次性住房经济帮助4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得55000元。渝中区法院前日开庭审理此案,未作判决。(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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