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确定供暖第一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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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3:3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11月6日,保定市专门召开了冬季取暖大会,对各种各样的居民生活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冬季供暖第一责任人。为此,保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冬季取暖督导组进行督查。 保定市政府针对目前生活区的物业管理复杂的情况,明确规定,谁的小区谁负责:属于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小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企业开发的 该市决定,今年的取暖费用维持去年标准,经营性小区按每平方米13.5元收费,这项标准均低于周边各市。此外为了解决特困户和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市民政、劳动部门正在摸底调查,将提出具体方案。 由于气温迅速降低,该市主要领导向全市物业管理单位发出了号召,希望他们不要僵化地执行11月15日供暖的规定,要根据天气的情况及时供暖,保证老人和孩子的健康。 目前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冬季取暖督导组已经成立,将立即对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对工作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广大城市居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