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全国首次网上征求立法意见拓宽立法渠道,《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网上征意见,百姓反响热烈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5: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记者 孙斌 /文 刘洲立/图核心内容

  “这是全国首次网上征求立法意见,这是对民主立法的一次勇敢尝试,影响深远。实践证明,公开在网上征求群众意见也是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昨日,省人大一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在网上征求意见汇总一结束,有关立法人员便发出了由衷感叹。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与广大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于10月上旬面世。为保证立法质量,省人大决定将草案在河南报业网和本报发布公告来征求意见。10月20日,征集意见结束,点击浏览《条例》草案全文网页的达近万人次,浏览留言板张贴的帖子达3000多条。

  一边是不受任何约束的虚拟世界,一边是严谨有序的法律条文。而经过此次的网上征求意见,虚拟与现实之间也有了切合点。省人大有关人士说,网上发表的大多数意见“非常中肯”,有利于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性、特色性和前瞻性;网友在网上所提的建议也很切合实际,反映了广大公民的良好素质;网上征求立法意见更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如果读者非常关注住房公积金的最新动态或是对住房公积金结息等问题存在疑问,可以登陆河南住房公积金网(www.hngjj.com)和郑州住房公积金网(www.zzgjj.com)查看。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提建议人署名自由,可以发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为了能够让读者更详细地了解此次网上征求意见的状况,我们特别选出了关注度较高也较受争议的话题。意见一:特殊人群的公积金

  “网上休闲”等网友说,以前只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才享有住房公积金,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沿用这一制度,对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职工来说是不公平的。以后单位主要以招聘人员为主,《条例》应该规定这些人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中心环节,关系到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条例》草案起草人、省人大财经工委的徐民友处长个人认为,基于这一认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位自称“低保户”的网友说,他们单位和他一样都存在一定的缴费困难,这怎么办?“省人大十分关注困难职工和困难单位的缴费问题。”徐民友说,“我省出台的《条例》拟规定: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职工个人可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意见二: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省出台《条例》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降低职工购房、建房门槛。《条例》草案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徐民友说,贷款数额目前国家还没有规定,但对贷款期限有规定,最长不超过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贷款的程序是:职工带自己的身份证,提供一定的有效证明。如,买房者带购房合同(协议),建造、翻建者带土地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的带房管部门批准文件。具备这些条件者,可到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经资格审核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通知申请贷款职工到银行贷款。

  名叫“热心人”的网友提出:非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又没找到新的用工单位,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城镇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一直没有再就业,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判刑人员,特别是被判无期和死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离退休职工,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到时如何提取?

  徐民友说,住房公积金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是不能提取的,此时的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等到职工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后才可以按规定手续办理提取。至于判刑人员,判刑期间不存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刑满重新就业,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便可提取。对于离退休职工,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在离退休职工提取时,单位应当补缴所欠缴的,离退休职工要凭离退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意见三:公积金如何来监管

  单位、职工自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住房公积金的那天起,住房公积金就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了,而住房公积金是如何查询和监管的,成为众网友关注的问题。

  徐民友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熏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职工、单位?腥ㄏ蛴泄夭棵偶炀佟⒔曳ⅰ⒖馗媾灿米》抗鸺白》抗鹪鲋凳找娴男形W》抗鸸芾碇行挠υ诿磕曜》抗鸾嵯⒑?30日内向单位提供对账单,并由单位及时书面告知职工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同时,通过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定期向职工发放对账单、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系统等方式,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风险的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意见四:违法办事要严办

  如何防范公积金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犯,成为人们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据介绍,《条例》根据广大职工的要求拟规定:对挪用或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政府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管理中心负责人和违规办理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要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要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网民问,有些单位不给职工包括聘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有的单位录用、调入或终止劳动关系不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或封存手续,职工该如何应对?“《条例》完善后一旦付诸实施,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省人大有关人员说,今后,对这些违反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拟作出处罚规定,拟规定可以对单位最高处罚5万元、对单位负责人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处罚。如果单位逾期仍不补缴的,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法将吸纳众多建议

  网友“star”认为,现在人员流动十分快,希望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能打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这个限制。

  网友“民意”建议,在《条例》中应明确规定,“职工可以将当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直接用于偿还本人住房贷款的本息”。他举例说,他和妻子每月共向单位缴住房公积金200元,加上双方单位给缴的,共计400元,他家的购房贷款每月连本带息要偿还900元,如果可以直接用上缴住房公积金的400元还款,他们每月的还款压力就可以降为500元。但他所在的城市规定职工每3年才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他认为这样规定不够合理,职工一方面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支付利息,另一方面还要向中心缴款,但上缴的款项却不能用于还款,加大了职工的购房压力,也不利于房地产的开发。

  网友“打工仔”说,现在广州取消了原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所在地限制,A地职工在B地购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广州还取消了“租房自住”条件的限制,只要是租房自住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的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咱们河南也应考虑变通一下,让老百姓更深地体会到政府的人文关怀。

  网友“纳税人”说,现在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外,已经不存在退休之说,所以领取公积金不应规定在退休之后,应规定具体年龄。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龄限制也应被放宽……

  网民的众多建议引起了省人大的好评和高度重视。省人大有关方面表示:“将充分研究、消化、吸收广大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

  另据悉,一个更符合大众利益的全新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近期通过和实施。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精彩华纳铃声免费下载!还有精彩大奖哦!
  新概念,英语学的阶梯 英语口语速成新攻略 任汝芬领衔冲刺2004考研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你对她越温…柔…
她会爱你更狂野!
非常笑话
烦了累了看笑话
——包治百病哦
图片
铃声
·[王 杰] 我比他好
·[和 弦] 黑客帝国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家饰品店年利几十万
中医根治乙肝获新突破
人员流动,客户永存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陕西群英大“惠”萃!
东北投资沃土!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谁说糖尿病无法治愈!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小熊猫:女生不理我。妈妈:她们不是老夸你墨镜酷吗…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