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之前现行发票仍可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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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7:4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11月6日讯(记者刘磊涛) 本报今天A2版刊登《地税启用新版发票》后,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旧版发票的使用期限。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地税局的有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由于涉及的种类较多,本市地税发票改革将分步、有序地进行。届时,市地税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就如何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的停用时间等问题进行公告。在公告之前,纳税人手中现行的发票仍可正常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