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购进口车限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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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7:4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徐江) 今后,外资企业购买自用车不能随便了。根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实际情况,本市日前已正式开始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车辆进口配额证明管理办法,对岛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进口车进行限制。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岛城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根据该管理办法,企业注册资本中,外方实际出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在其经营期限内累计可进口不超过4辆汽车,其中小轿车不超过两辆;外方实际出资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累计可进口不超过6辆汽车,其中小轿车不超过3辆;外方实际出资额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累计可进口不超过8辆汽车,其中小轿车不超过4辆;外方实际出资额在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累计可进口不超过10辆汽车,其中小轿车不超过5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带好材料先到市外经贸局咨询、领取并填写登记表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