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再审判决成为法律“白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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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8:17 潇湘晨报 | |
记者为此采访了部分司法界人士。据业内人士介绍,“执行难,执行回转更难”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实证明,若将根据错误生效判决执行完毕的财产,再根据再审裁定执行回转给再审申请人,则更可谓难于上青天。 其中的原因是,法院的错误判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胜诉的当事人一般会立即申请执行该判决,特别是涉及财产的案件。而已被依法执行给当事人的财产,再要被足额执行回转 上述情况的出现,势必形成执行回转难的尴尬局面,即有的当事人已经不具有执行回转的财产,甚至有的当事人已经不复存在或下落不明。此时,即使再审当事人根据再审裁定申请执行财产回转,即使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因被执行人已无回转财产能力,处于“执行不能”状况,致使再审申请人手中的再审裁定成为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子”。 有关人士认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出现这种法律“白条子”的后果与法院久拖不审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根据我国当前有关规定,当事人就其蒙受的经济损失也不能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而这样的结果对已依法提出再审、自身并无过错的当事人来说,显然是极其不公平的。 也有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