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制锅炉炸两人 责任老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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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8:59 郑州晚报 | |
□晚报记者 石占卫 通讯员 赵树利 本报讯 为在家里建设腐竹生产车间,老板竟在家中私自安装一台土制锅炉,结果还未来得及正式投产,锅炉便爆炸,当场炸死2人。昨日,邙山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贾强(化名)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2年6月,市民贾强在自家庭院筹建腐竹厂,并于同年7月初在院中私自安装一台低价购买的土制锅炉。7月22日上午贾强决定将锅炉投入试生产,上午10时许,该锅炉突然发生爆炸,当场将一名锅炉工和一名到被告人家中串门的本村村民炸死。 法院审理认为,贾强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决定把土制锅炉投入使用,应对该锅炉爆炸所致的重大事故损失负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