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吕德春刀砍父母 被判四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0:21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富强记者王兰)昨日,记者从千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轰动我市的逆子吕德春刀砍父母一案已尘埃落定。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吕德春有期徒刑4年;其妻关某因犯窝藏罪被判1年缓刑1年,亲属宫某因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47岁的吕德春因家庭琐事与父母产生矛盾。今年2月11日中午12时许,吕德春与其弟发生矛盾后,产生了杀死父母的恶念。之后携带自家菜刀闯入父母住处,对其父头部连砍数刀 法院审理后认为,仅因生活琐事,吕德春就对亲生父母下毒手,虽然案发后,其双亲不断为逆子求情,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其妻关某和亲属宫某在明知吕德春负案潜逃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住所和衣物等,根据相关规定,二人已构成窝藏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