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房上演一幕闹剧—— 有人监守自盗 有人私设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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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3:51 新民晚报 | |
位于本市松花江路的一家平价大药房,今春开张时曾引起轰动,最近却麻烦不断。先是店内常常发生药品缺损现象,后是专门负责调查此类事件的工作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自开张以来,这家大药房屡遭小偷光顾,店内药品不翼而飞。大药房决定“以一罚十”,原以为重罚之下窃贼会有所收敛,不料药品还是继续遭窃,到今年7月底,盗窃之风竟刮 不久前的一个中午,大药房处方药柜台的营业员胡某利用工作之便,将柜台内价值数千余元的药品,分3次交给营业员陈某等两人,让他们将这些药品藏匿于一楼的消防通道内,待药店关门,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将药品悄悄转移出大药房。 胡某等人没有想到,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已被药店防损部工作人员发现了。但是,工作人员汪某等人并没有向警方报案,反而在办公室内私设公堂。在他们再三盘问下,胡某等交代了盗窃药房内药品的事实。接下来更为荒唐的事情发生了,防损部工作人员还制作了“讯问笔录”,并强制要求胡某等在材料上摁指纹。当天深夜11时许,胡某等3人的父母赶到店里,汪某告诉他们盗窃店内财物要“偷一罚十”,他们必须每人交付3万元钱,否则不能放人。第二天中午胡某等三人的父母再次来到大药房,可店方仍然坚持自己最初的立场,不交3万元钱就不放人,双方发生了争执。这时店方才想到了报警。 延吉新村派出所接报后,根据胡某等人的交代,将涉嫌收赃的朱某带回所盘问。同时,警方还发现大药房9名工作人员限制胡某等3人人身自由10小时,擅自开展讯问,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非法拘禁。日前,涉嫌盗窃的胡某等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涉嫌非法拘禁的工作人员中,3人被刑事拘留,另6人被取保候审。 闹剧落幕了,但它带给人们的思考并没有结束。“偷一罚十”的赔偿原则并非属这家大药房的首创,但这已成为不少超市的一条“规矩”,有些甚至还采取搜身、留置等非法手段。这看似能弥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实际上却是缺少法制意识的一种表现。小偷固然可恶,但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只能是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任何人都不得私设公堂,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本报通讯员杨炯杨慈晖本报记者邵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