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点题:子公司欠债能向母公司追吗?(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记者 钟哲平 实习生 谭茜琛 拖欠货款是许多生意人经常遇到的事情,万一在追讨货款的过程中,欠债方倒闭了,债主该怎么办?能向与倒闭的公司有从属关系的其他公司追讨吗? 人去楼空货款无踪 在江门市新会做石油气生意的谭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形。 谭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开平的一家灯饰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不久前,灯饰公司致电给他,说他们公司因为消防不合格,要暂停营业,叫谭先生把送去的货暂时先拿回去。到了今年9月29日,谭先生却突然得到灯饰公司倒闭的消息。在此之前,灯饰公司仍欠谭先生约6万元的货款未付。谭先生赶到灯饰公司时,只见人去楼空,连铝合金窗都被其他的债权人拆掉拿走了。 原来还有“母公司” 谭先生在当地经贸局了解到,灯饰公司是某国营开发总公司的子公司,法人代表是同一人,两家公司独立核算。而灯饰公司倒闭后,场地使用权等财产也早已被总公司当作抵押贷款给银行。 谭先生无法找到灯饰公司的人员,连债权清算小组在哪里也不知道。于是他写信给《今日说法》版,询问是否能够起诉灯饰公司的“母公司”某开发总公司,要求它代替灯饰公司还债呢? 只承担清算责任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韦登律师答复说,像灯饰公司目前的倒闭状况,在法律上可以界定为撤销企业。撤销企业是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企业主动退出市场的行为。某开发总公司是灯饰公司的母公司,既是投资者又是主管部门,其依法应对灯饰公司承担清算责任。但是,清算责任并不等同赔偿责任。 谭先生作为灯饰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自己的债权,这涉及到负有债务的企业在撤销后的主体诉讼问题。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1条规定:“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如果灯饰公司被撤销后已成立了清算小组,那么谭先生只能以灯饰公司清算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因为灯饰公司的财产被开发总公司拿到银行抵押贷款,而要求总公司代灯饰公司归还欠债。 也就是说,开发总公司实际上是灯饰公司的清算组织,但仅承担清算责任,对灯饰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盘点,看看灯饰公司现在的资产状况如何,并不会直接承担对谭先生债权的赔付责任。 若出资不实可赔 那么谭先生的货款是否就要不回来了呢?韦律师表示,如果谭先生手上掌握有开发总公司作为母公司在投资开办灯饰公司时有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情形的依据,则可以将开发总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总公司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资金部分对债权承担赔付责任。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