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亲领养宠物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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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2:5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薛冰 通讯员李连杰)昨天是北京市治安管理总队留检所面向社会认领宠物的第一天,寻犬和认领的群众几乎各占一半。 一早,位于昌平区七里渠的留检所就来了20多人。家住海淀区的孙先生为母亲领养了一只“马尔基斯”犬,成为全市领养宠物犬的第一人。更多的群众则围在犬舍前品头论足,有的人明确表示,犬的品种不好,不想领养。还有人泪眼婆娑地寻找自家的宠物犬。 民警介绍,领养宠物犬需要居(家)委会的准养证明、与居(家)委会签订的义务保证书、领养者的身份证。如果领养者家里有犬,就不能再领养了。准许被领养的只是身高低于35厘米的小型犬。只有本市重点管理区的居民才可领养。 民警说,群众可以拨打领养电话“69738604”咨询具体事宜。据了解,从新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截止到11月5日,全市已经为210126只宠物犬办理了登记和年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