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称头碰破 持刀抢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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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7:0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尹超)每次都以“头碰破”为借口,专抢出租车司机,4个月内作案17次。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借口“头碰破”屡屡作案 现年34岁的郑红心系陕西岐山人,小学文化,无业。1991年11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处 2003年3月16日,郑又用惯用伎俩拦乘一辆出租车,正要实施抢劫时,被守候在现场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查出一枚单面刀片和7角钱。 庭审中拒不认罪 2003年3月17日,郑红心被刑拘,审查期间因吞食钢板曾被羁押于医院,6月12日被依法逮捕。9月9日,郑红心被西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检察院起诉时遭遇“零口供”,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 开庭审理中,郑红心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仍拒不承认。法庭质证阶段,郑红心称,公诉人出示他实施犯罪的证据都是假的。法官让他为自己所说的话提供证据,他却说没有。法官询问他有没有做过这些事,郑沉默不语。公诉人说到,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它证据能够形成链条,完整地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样可以定罪。当法官再询问郑红心时,他犹豫地回答这些都不是他干的。法官让他作最后陈述,他又沉默不作声。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