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个民工昨讨回工钱 劳动部门:莫忘签劳动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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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8:43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王春岚通讯员吴丹)昨日上午,在等待了20天左右之后,张文胜和他的30多个民工兄弟,终于从武汉市劳动监察大队领回了他们应得的“辛苦钱”。 据介绍,张文胜、柯美胜和他们的50多位同伴,是某大型建筑公司三公司风光苑项目的木工。几个月前,包工头张会权卷款潜逃,他们的工资也没了着落,不少人只领了20多元工资。他们向该项目的经理讨要工钱,对方却不认账。 11月初,情况反馈到武汉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某大型建筑公司集团拿出工程余款19257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工资追回最多的民工得到了1600多元。不过,昨天只有34名民工拿到了工资。张文胜说,因为无力支付在武汉的生活费,部分同伴已经空手回到家乡。 市劳动部门介绍说,由于建筑行业层层转包现象严重,而很多包工头都没有法人代表资格,且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时就会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因此,每年年尾都成了民工讨工钱的高峰期。但像这样,在年中发生的拖欠民工工钱,数额如此大、涉及人数如此多的,尚不多见,因此希望农民工挣钱之时,千万莫忘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采访后记: 昨天,在劳动监察大队,尽管34名民工已经领到追回的部分工钱,但他们的脸上,并未流露出笑容。 民工代表张文胜告诉记者,他们在这个工地上做工期间,几乎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连十一也在工作。尽管长期超负荷运转,但因为没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也只能按照法定的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来测算他们的工钱。而且最初与包工头讲定的40元/工分的工钱,现在也落实不了,拿到手的钱,几乎只够他们支付生活费用。 另一方面,前来送钱的该建筑集团项目经理黄先生,也向记者诉苦:包工头因工程没有做合格而卷款潜逃,现在集团不但要拿钱支付民工工资,还要承担工程不合格的损失,他们也是受害者。 劳动部门则表示,双方都有责任:国家不允许层层转包,而建筑公司找的又是一个没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包工头;民工找到的不是有法人资格的包工头,也没与对方签合同,所以出了事,也难以追究包工头的责任。类似的事件,在劳动监察大队经常可见。 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已向政府提交报告,希望能出台可行性办法,预防此类事情发生;但在此之前,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工,干活之前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