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事实劳动岂能不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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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9: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现年65岁的老翁艾松状告重庆市长寿区新市镇人民政府劳动纠纷一案,法院经多次审理于日前判决,确认艾松与新市镇人民政府的事实劳动关系。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劳动官司。1976年底,原长寿县新市公社根据当时的有关政策,决定将农村的“五匠”人员组织起来,为群众服务。当时正值壮年的艾松接到通知后很快便来到公社的企业办公室报到,并被分配在五金修理店工作,其报酬由企业办公室每月按工分 1998年年底,艾松将原承包经营的五金修理店买下,拥有了店铺的所有权。至此,双方的经营管理关系已不复存在。艾松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要企业办公室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但企业办公室否认他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多年岂能白干?在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艾松与其他同样遭遇的工友一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依法仲裁新市镇(此时原公社已经升格为镇)人民政府给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仲裁委以双方“只存在租赁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艾松等人的仲裁请求。 艾松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原告艾松与被告新市镇人民政府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宣判后,作为被告的新市镇人民政府虽未提出上诉,但也没有主动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而是以有新的证据为由提出申诉,要求法院再审。再次审理中,新市镇人民政府并未提供新的证据,于是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维持原判。 艾松表示,判决生效后,要是新市镇政府再不履行,即使砸锅卖铁也要把官司打到底。重庆范政才 任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