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病姐姐一个“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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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0:2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王海臣 5日,天特别冷,早上还下了点雪。记者在哈尔滨北环商城看到王华和他患病的姐姐王英。 王华说,姐姐是大专生。结婚前,姐姐就有轻微的精神病,2001离婚后,病情一天比 在王英单位八区粮库服务公司对面的果蔬批发市场收发室旁,糊乱摊放着几个包裹,一张没有盖的桌子和一张折叠床。王华说:“床是他同母异父的姐姐给买的。”王英离婚时,房子和孩子都判给了男方,她什么都没有得到。 没有了家,王英的病情越来越重。他的异父姐姐魏杰和两个异父哥哥曾给租过几处平房,可每处房子都住不上一个月,她不是在屋里烧纸,就是上房揭房盖。两个月前,王华在北环商城附近又给王英找了个平房,因她在屋里烧纸,险酿火灾,被房东撵了出来。 王华说,白天,病姐姐总到单位找他,发病时,又吵又闹,令他根本没法工作。自己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收入又低,已经没有条件让姐姐安身了。 当日,记者来到王英的单位———八区粮库服务公司。李经理说,以前单位每月给王英开200元,后来给她涨到260元,今年5月,又给她涨到300元。单位每年只能靠出租几处房子来维持100多职工的开支,实在没有能力再补助王英。 王英同母异父的姐姐魏杰说,王英离婚后,她没间断照顾她,先后给她租了多处房子,可每次都住不长时间就被撵走。她家也不富裕,现在家里还欠着外债。老母亲今年七十多了,现在在她那儿。两个哥哥一个下岗,一个领着低保,生活都很困难。 对此,王华无奈地说,实在没办法,他只能把同母异父的哥姐推上法庭。 律师称,像王英这种情况,哥哥、姐姐、弟弟都有监护义务。现在,王英的单位每月开300元生活费,如果每家再负担点,王英是能找到一个适合的“家”的。(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