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伐木工偷伐红松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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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0:2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高天赋 本报讯活了70岁,一直没有住上好房子,穆陵林业局的退休伐木工人刘老汉觉得很不是滋味,便决定自己死后一定住上好“房子”。今年4月刘老汉上山伐了10棵红松,准备做寿材,可他不知道红松是国家珍贵濒危保护树种。结果,刘老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帮他运、锯红松的儿子、邻居也因此入狱服刑。 刘老汉今年已经70岁了,大病小病不断。刘老汉觉得应该为自己的后事做准备了,想到大半辈子也没有住上好房子,刘老汉决定,一定弄点好寿材,做个好棺材。想来想去,刘老汉把目光对准莲菏林场的山上,当了一辈子林业工人的刘老汉知道,那山上有很多好木材。今年4月初,当过伐树工人的刘老汉一个人带着刀具上山了,经过挑选,刘老汉最终选中了10棵又高又直的红松,砍砍歇歇,用了三天时间,终于把这10棵红松砍倒。刘老汉去找儿子刘某帮其把红松运回家,刘某起初不愿意,告诉刘老汉偷伐树木是违法的。但刘老汉一顿大闹,并骂刘某不孝,刘某拗不过答应帮父亲上山运木材。 刘某上山查看了10棵红松后,认为应该先加工,再运下山。于是父子俩在山上把木材加工成27块大方,总计4.36立方米,价值一万零七百元。木材加工后,刘老汉又把木材放在山上晾晒,6月22日,刘老汉和儿子刘某找到邻居吴某、邢某一起把木材运到山下。 10月25日,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林木,刘老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老汉的儿子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帮刘老汉运木材的吴某、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刘老汉想用盖“房子”的红松也被依法收缴。(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