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埋单奶粉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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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0:2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一哺乳期母亲因被宠物犬咬伤,致使出生才满5个月的婴儿被剥夺了享用母乳的“待遇”。后双方因哺育费的赔偿协商未果而引发诉讼。日前,徐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宠物犬牵养人及犬主赔偿受害人奶粉费8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今年3月20日上午,李女士到本市某大厦一楼乘电梯,冷不防被张某牵养的“雪纳瑞”犬咬伤小腿。李女士迅即赶到医院就诊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对此,张某和该犬主人蔡某两人 法院认为,李女士在整个事件中无过错,故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张、蔡两人理应承担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间接损失的填补责任,即支付李女士因中断母乳喂养而支出的哺育费,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鉴于李女士受伤时正处于哺乳期,其对狂犬病潜伏期肯定有忧虑,而对中断母乳喂养又会产生内疚心理,故张、蔡两人应当赔偿其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