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厅临时负责人系一民警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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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1:0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银海 实习生段英曹艳本报《长安区有条“黄色文化街”》系列报道引起了长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副区长孙杏娟于11月7日召集全区6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将11月份定为“文化市场清理整顿月”。 3录像厅证照被吊销 长安区文化体育局11月5日召开会议作出决定:责令区电影发行放影公司、区电影院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并予以经济处罚;立即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待公安部门处理完结后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11月6日该局接到区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录像厅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决定。当日上午10时许,该局作出决定,吊销长安区电影发行放影公司影视厅、青春录像厅、电影院录像厅的《文化经营许可证》。 11月定为“文化市场清理整顿月” 昨日,副区长孙杏娟又召集宣传、文化、公安、工商、教育、关工委6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11月份定为“文化市场清理整顿月”,由区扫黄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录像厅、游戏厅、网吧、印刷出版市场进行一次大检查。 录像厅临时负责人系民警之妻 就在记者暗访当天,有群众向记者举报说,长安区电影发行放影公司影视厅的后台老板是区公安局内部的中层警官,记者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和长安区公安局警务督察队。 经查,电影公司录像厅临时负责人叫耿健,女,现年40岁,原系长安区电影公司职工,1993年下岗,2003年3月被电影公司录像厅承包人李宁聘为售票员,放“黄碟”当日耿健不在场,其丈夫是区公安局的中层警官。 对耿健的处理,区公安局明确表态,严肃按法律程序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