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上法庭追讨聘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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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1:30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都本利刘永斌)今年已70岁且体弱多病的王老汉怎么也没想到,本打算找个老伴照顾自己,不料找到的准老伴张某竟对自己不管不问。为解决和张某的同居关系,讨回付给张某的聘金,王老汉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王老汉家住庄河市明阳镇刘房村,今年1月,经人介绍,结识了邻村50岁的农妇张某。在接受了王老汉的9000元聘金后,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张某开始与王共同生活。由 庭审中,张某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但不同意返还聘金,同时要求王老汉给付医药费及生活费,并声称,王不答应自己的要求,便不离开王家。 最近,庄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汉与张某未经政府登记即同居生活属实,王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合法,应予以支持。媒人证实张某曾索要9000元聘金,依法应适当返还。故依法判决2人解除同居关系,张某返还王老汉聘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