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丢了东西 员工不堪盘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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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3:55 三秦都市报 | |
11月7日,几位打工者给记者讲述了他们在西安市莲湖路一家网吧打工时的遭遇。 打工者陆某:“10月30日晚8点多时,我被叫到楼上一个小房中,网吧有关负责人说我平时对网吧不满,又说我经济紧张有盗窃动机。中途我想出去和女友说几句话,也遭到了他们的呵斥。直到当晚零时左右才让我离开,但同时告诉我不用来上班了,当月500元工资也被扣了。” 打工者徐某:“18时许,我就被老板叫到了小屋里,听老板说每人要交1000元,不然就别离开房间。我心里很慌乱,一再请求老板少扣一些,但老板就是不答应。还说要不就送到公安局,我很害怕,打电话找同学也借不到钱,情急之下,就哭着给老板下跪,请老板少扣一些,最后实在没办法,只好同意把手机留下作抵押,直到第二天借了600元钱才赎回手机,再加上当月400元的工资,硬是被老板扣了1000元钱。” 打工者王某:“我是陆的女友,10月31日早晨9点,我下班时老板让我最近不用来上班了,我9月份交了100元押金,10月份的500元工资,到现在都还没拿到。 网吧海经理:“10月30日下午。我出去办事回来,才知道5台机子的内存条、CPU等价值4000元左右的东西被偷了,没有一个小时的作案时间,东西就偷不走,因此我们估计是内外勾结干的。我就把二楼的4名网管和服务员叫到小房子里询问,得知我走后他们就在看报纸、上网,所以才造成了失窃。由于工作前我就明确告诉过他们,丢失东西要赔偿,因此就提出每人先交1000元押金,但我也告诉他们不会真正扣这么多,他们最后也都接受了。”网吧经理承认整个询问过程前后持续了5个多小时,而且是在小屋中进行的。对于徐姓小伙下跪一事,海经理解释主要是小伙急于表明自己的清白,自己赶紧就把他扶起来了。他还告诉记者,来这里工作要么得交押金,要么得扣身份证的原件。 网吧安经理:“开除小陆和丢东西没多大关系,一是他平时工作就不遵守制度,二是小伙的手脚不太干净。他的女友还丢了价值2000多元的东西。至于小陆和他女朋友的工资,扣下来用于归还他们借公司的钱了。” 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安市劳动局法规处的惠处长,惠处长说,“网吧根本没有权力扣押打工者的身份证和收取押金,这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至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责补偿,这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怎么签订。由于几位打工者没有与网吧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目前无法准确界定。”惠处长提醒外出打工者,打工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一旦有了争议,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