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打官司 先拿小册子 回避与举证 提示一揽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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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5:2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罡)哪些纠纷可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要求哪些人员回避?怎样举证?如何申请执行?……从11月10日起,老百姓到法院打民事、行政官司时遇到的这些问题都不用再着急。北京法院将于当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统一的民事、行政诉讼指南制度,到法院打官司的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将领到一本名为《北京市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指南》的小册子。通过阅读这本《指南》,当事人可以对民事、行政诉讼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一目了然。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法院推行民事、行政 《指南》分十章共41条,由起诉和应诉、管辖、诉讼代理、申请回避、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诉讼费交纳、举证和质证、出庭、上诉、申请执行等十部分组成,对如何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如何选择管辖,委托代理人的范围,申请回避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条件,诉讼费预交及其不预交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上诉的期限,被执行人不如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告知。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