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存款4千录成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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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6:3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元华)11月7日上午,储户史某到西安市户县工商银行支行东街储蓄所存款,不料4000元的存款被工作人员记录成4万元。这笔“意外”的4万元存款,在当天下午被人从别的储蓄所一次性取得只剩下48元余额,当天储蓄所在收账时发现错误,便立即向警方报案。昨日上午,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在警方陪同下,从储户手中取回3.6万元现金。 昨晚,记者联系上户县的史某,他称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存款凭证上登记了4万元的存款 东街储蓄所薛主任称4000元存款被登记成4万元,是工作人员的“正常的业务错误”。并说,在7日下午收账时就发现了此错误,后立即向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当晚就确认为是在办理史某的存款中出现了差错,并在8日上午找到史某要回“错误产生”的3.6万元。记者从城关派出所也证实了此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没费事,钱就要回来了”,但他没有透露是谁取走了史某存折上的钱。据一名知情者透露,昨日中午,银行方面有关负责人曾邀请史某一起出去吃饭,但被史某推辞。 民法中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属于不当得利。行为人应将溢领的部分返还。但当行为人对数额较大的溢领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返还时,行为的性质就上升为非法侵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