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下证全怪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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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8:4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崔恒亮) 记者今天从市房产交易中心获悉,目前解决“办证难”活动已进入尾声,约有2000户居民未能解决“办证难”问题,其中一半是因为当初买房子或办证时图省事或马虎而留下了后遗症所致。 市民王女士1997年在麦岛附近买了一处二手房,由于产权意识淡薄,她没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而是直接把购房合同上的产权人由卖主改成自己的名字,也没有找到开 后来,需要办房产证时才发现,该合同已私自修改,属无效合同,无法办房产证。“办证难”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王女士这样私改合同导致无法办房产证的有200多起。 市民张明其1998年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填写购房合同时,不小心将产权人的名字写成了“张明起”,而他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张明其,由于身份证与购房合同上的产权人不符,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还有不少,市民在填写购房合同时,不要写错名字。 市民何大爷2000年买了一套房子,但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图省事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办理,并将发票和收据给了对方,结果中介公司“失踪”了,何大爷的房产证到现在也无法办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何大爷这样购房发票和收据遗失导致无法办证的情况有300多起,市民买房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发票和收据,否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