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大在汉强行招生判赔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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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9:4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道飞实习生王丹)鄂州职业大学“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案”(去年本报曾报道),日前,已由汉南区法院作出判决:鄂州职大向被侵害学生孙某赔偿5665元。 孙某是汉南纱帽中学去年的初中毕业生,孙填报的中考志愿是汉南二中和市二轻学校,但鄂州职大在孙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孙录取至该校,并向其发放了《鄂州大学通知书》。 其后,孙某向本报新闻110投诉。本报刊发了《鄂州大学强招初中生》的报道,校方才于今年2月23日将孙的档案退回到汉南区教育局。其间,孙为能继续上学,只好借读于他校,并支付了2778元的借读费。今年4月,孙以鄂州大学侵害其受教育权为由,将该校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认为:鄂州大学的招生行为,违背了招生志愿的原则和“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的招生政策,侵害了孙的受教育权。判令该校向孙某支付5665元。 昨天,孙的家人来本报称,在判决书下达后,鄂州大学至今仍分文不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