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业明年大“变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15:10 沈阳晚报 | |
11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将根据辽宁省工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省内各高等职业学校已将新专业计划上报,从2004年起,将按调整后的专业计划招生。 按在校生规模核定专业总数 各院校一般按学校在校生规模核定本校专业总数,并根据招生数制订专业调整和长远规划方案,确定拟保留的专业、撤销的专业及拟新增的专业。 突出“双证书”教育 培养方案的制订将建立在社会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对所面向的一线职业岗位(群)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分析,设计以能力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方案。 调整后的专业要具有高职教育鲜明特色并具备相应的满足教学需要的师资、设备、设施等必备的办学条件,特别是要具有校内外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及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保证办学质量。专业的师资和实训条件必须保证“双证书”教育,即学历文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共同实施。调整后的专业能够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中,体现专业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新专业设置2004年实施 根据今年工作有关实际情况,各校申报新增专业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 11月份将由辽宁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审查批准的调整方案,各校从2004年开始实施。2004年按新的专业招生。 初次就业率低于30%专业停办 对于专业调整不力,专业设置不合理,办学效益偏低,学校现设专业数超过核定专业总数较多的学校;经过评估办学条件明显不足,或办学定位不准确,办学质量不高,就业率长期偏低的专业或学校,要限制、减少或停止招生及新增设专业。2003年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30%的学校,2004年度暂停增设新的专业。 争取校企合作开展定单教育 调整后的专业和今后新建的专业都要有相应的行业和企业背景,通过与社会企业的紧密合作,大量吸引社会或行业、企业的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进入教育过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作用。 每个专业都要成立由相应行业、企业专家和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产学合作组织,共同开发专业、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此外要积极推进“定单教育”等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方式的改革。 另据了解,截至2003年,全省共有高等职业教育院校65所,专业设置6大科类、42个专业类别、500左右种专业、1243个专业点,在校生15万人。本报记者张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