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开除也不是休学却被拒于校门外 学生上课还要签订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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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1:2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我无辜被人打,伤好后学校不让我上学。”日前,渝中区和平路2巷69号的张磊向记者哭诉,他已被挡在校门外一年半了。 张磊母亲称,儿子原就读于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2002年4月25日夜,儿子在寝室内被本校学生用啤酒瓶砸成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才保住性命。作案学生潜逃,学校为此垫付了近18000元费用。儿子伤好后留下一点后遗症,不但继续治疗费用无人出,学校还不让他上学 就张磊被拒之校门外一事,该校副校长李波表示,主要是考虑到张磊的身体条件较差,无法正常完成学历,也不能胜任工作。“学校与家长、用工单位都签订有协议。学生完成学历,学校负责安排工作。学校安排到用工单位去的学生又必须保证质量。像张磊这种情况,如果继续学习,毕业后就得按协议安排。将他安排到联系单位,无疑影响学校声誉。对方不再签订用工协议,届时殃及的将是更多学生的就业和学校生源。” 学校对张磊的处理究竟算开除?劝其退学?还是休学?李校长说:“都不算,顶多只能算自动退学。”张磊及家长表示:从来都没想到过要放弃学习,只是学校不收。 李校长最后表示:张磊要入校学习,必须重新签订入学协议,因为我们不能保证他毕业后有工作。(冉启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