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规范住宅维修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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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3:15 齐鲁晚报 | |
缴存使用管理有了新杠杠 本报济南11月9日讯(记者 郝爱萍)从前天召开的济南市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解决商品房维修基金收取存在的一些问题,济南市房管局和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济南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缴存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维修基金具体缴存使用管理进行了新的规范规定。 两种交法有新规 根据《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01>27号),购买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购房总价款3%的比例缴存维修基金;在该文件印发之前购买的商品住宅,业主可按购房总价款3%的比例缴存维修基金,也可按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缴存维修资金。 缴存维修资金则分为两种情况:(一)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首次缴存维修资金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到市房管局办理开户备案手续,持开户备案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维修资金及其支用户的手续。业主大会可委托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每年12月10日开始代收业主按年度缴存的维修资金。物业企业代收维修资金后,开具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票据。(二)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由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管。 维修基金账目公开 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基金(资金)账目由其代收单位管理;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委托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维修基金(资金)账目。维修基金或维修资金均应按幢建账,核算到户。 维修基金账户内的余额资金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存本取息利率计息。维修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资金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单位应于每年1月,在小区内公布上年度维修基金(资金)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使用将层层把关 为了保证维修基金或资金合理使用,在对房屋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时,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购房单位应编制维修工程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议,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核准后,到区房管局按工程预算的50%划转预付资金。待工程完成后,经业主委员会验收工程质量、审议工程决算后,经区房管局批准,再划转另外资金。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须有70%以上相关业主同意支用维修资金,方可到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预付款核准手续。 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将定期对各区房管局维修资金使用核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社会监督和投诉处理制度。 下月10日前存到指定账户 小区业主大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后,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其代收代管的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移交给小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与维修基金代管单位签订“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移交协议书”,到市房管局办理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移交备案手续,并到承办银行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在本规定印发前,已经按照济南市政府《2001》27号文件代收了维修基金或者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2003年12月10日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或资金存入济南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逾期不存入账户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