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行长私盖章“送走”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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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8:35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某银行支行副行长刘某,在私自盖下这枚小小的公章时,没想到后果竟是等于自己亲手把银行的300万元扔进了水里。日前,刘某被南京下关区检察院以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提起公诉。 现年57岁的刘某,是某银行南京分行下关支行的一位副行长。1998年4月,南京某公司向刘某所在的下关支行申请一笔3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准备做担保的江苏某公司为避 到2000年11月,这笔300万元贷款一直未归还。2001年9月,下关警方对刘某进行立案侦查,后经警方工作,只挽回60万元损失。(孟 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