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门入室强行求欢 弱妻欲告莽夫婚内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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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8:48 汉网-武汉晨报 | |
丈夫撬开妻子房门,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昨日上午,家住民族街的周亚霖(化名)女士告诉记者,她将状告丈夫婚内强奸。 据了解,这是一对分居近一年、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夫妻。 周女士介绍,8日晚上7时许,丈夫撬开门锁进入她的房间,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周女士当即报警,及时赶到的民警将其夫截获,但他却拒不承认自己“强暴”,声称是周女士自愿的,即便不是自愿,“法律上也规定妻子有义务要尽夫妻生活的责任”。 据了解,周女士夫妇5年前结婚,两人婚后凑钱开了一家建材商店。生意越来越兴旺,丈夫却开始沉溺于赌博,并经常出入歌舞厅,常常深夜不回家,两人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由争吵发展到打斗,但体弱的周亚霖常被丈夫打伤。去年12月,两人开始分居,周亚霖搬出了武昌的家来到汉口。今年初,她正式向法院申请离婚。 周女士介绍,打官司期间,丈夫经常前来骚扰,并多次强行撬锁进入她的房间。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认为,中国刑法将强奸定义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的意志,强迫他人实施或接受性行为的行为。而从最近的一些判例看,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强迫实施性交行为的,可以构成强奸罪。从周女士的遭遇来看,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丈夫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可算为强奸,即所谓的婚内强奸,周女士拿证据状告丈夫犯强奸罪是可行的。(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