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出的人民币难辨真伪 如此宣传:专家说商家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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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0:27 现代金报 | |
见习记者胡永春 摄影 周阳 金报讯 “颐高数码广场一经营户为了招揽顾客,将扫描打印好的百元人民币图样放在店堂内,作为广告宣传品,以凸显其经销的打印机“逼真、还原”的打印效果。不知道这样做犯不犯法?你们来看看!”昨天下午,市民陈先生带着疑问打进了本报新闻热线。 下午5:30,记者赶到颐高数码广场采访。在广场一楼中区的华力电子电脑公司的摊位 记者就此事专门向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进行了咨询。汪律师介绍说,颐高数码广场这家电脑店用人民币复制票样做宣传广告品,其行为已经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禁止制作、仿制人民币图样和在宣传品、出版物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可以没收该店制做的人民币打印票样,同时可视情节对该店处以一定量的罚款。 | |